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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编|最新农村用地政策文件

自然风整理 自然微论坛 2024-03-27


宅基地

1.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《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》

2. 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《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》

3. 农业农村部《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》

4. 中农办农业农村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》


提醒:各省份结合实际,都出台了具体的地方性规定,但存在差异。宅基地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门,审批权已下放乡镇。


1 .河北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

2. 河北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

3. 河北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指导意见

设施农业

1.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《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

2. 自然资源部办公厅《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》

3.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《关于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》


提醒:各省份结合实际,都出台了实施细则,但存在差异。目前政策又发生变化,主要是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、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,也就是不再允许经补划后可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,但不破坏耕作层的种植大棚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。允许使用一般耕地,但要求落实耕地“进出平衡”。对是否允许使用林地,各省规定也不一样。设施农业用地由乡镇备案,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上图入库。


1. 河北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

2. 河南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

3. 四川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

4. 黑龙江:林草部门不受理设施农业使用林地申请

5. 北京:可为果园配建管理用房

乡村产业

1. 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

2.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定

3.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:试点先行,暂不全面推开


提醒:有的省份结合实际,已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,有的地方还制订了点状供地政策。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目前试点先行,暂不全面推开


1. 河北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

2. 四川探索用地新方式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

3. 福建: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

4. 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

5. 广东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

6. 广西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推乡村振兴的的通知

7. 四川关于规范实施“点状用地”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

综合文件

1.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行为的通知

2.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

3.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意见

4. 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

5.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“八不准”


政策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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